1977年,時任美國總統(tǒng)卡特(左)與巴拿馬方代表簽署《巴拿馬運河條約》。(法新社資料圖)

巴拿馬運河位於中美洲,連接太平洋與大西洋,是全球最重要的航運水道之一。1910年代起,美國長期控制運河及其周邊區(qū)域,維持多個軍事基地。直至1977年簽署《巴拿馬運河條約》後,美國才於1999年,將運河完全移交巴拿馬政府,由巴方的運河管理局管理至今。

在歷史上,哥倫比亞、法國和美國曾先後控制巴拿馬運河周邊區(qū)域。早在1881年,法國曾率先設法打造巴拿馬運河,但因低估工程難度,以及氣候地形差異對開鑿運河的影響,該工程於1894年被廢棄。1903年,美國與當時統(tǒng)治巴拿馬的哥倫比亞簽署條約,美方以1,000萬美元價格購入運河周邊區(qū)域租借權(quán)。

條約簽署後,哥倫比亞議會不願批準,時任美國總統(tǒng)西奧多·羅斯福為此暗中扶持一批反對派武裝,於1903年承認巴拿馬獨立。巴拿馬當局則予以美國建設運河,以及所謂「無限期管轄運河區(qū)及其防禦設施」的權(quán)力。1914年,巴拿馬運河建成,許多巴拿馬人批評,美方實則是趁機侵犯巴拿馬的主權(quán)。

美國對巴拿馬運河的控制,於二戰(zhàn)後引發(fā)更多爭議。1977年,時任美國總統(tǒng)卡特與巴拿馬方代表托里霍斯簽署新的《巴拿馬運河條約》,當中規(guī)定巴拿馬運河在過渡期,由兩國官員組成的運河管理委員會管理,條約於1999年期滿後,巴拿馬當局將全權(quán)管理運河運作和防務。

1989年,時任美國總統(tǒng)老布什以所謂「保護運河、推翻獨裁者」為由出兵巴拿馬。多個拉丁美洲國家強烈反對,質(zhì)疑美國設法推翻條約、拒絕歸還運河。在國際社會壓力下,美國與巴拿馬於1995年簽訂協(xié)議,保證運河永久中立,美國最終如期於1999年12月31日,將運河正式移交巴拿馬政府。